据本报9月29日消息,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 据悉,自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济南将采取分阶段差别化补贴方式,根据车辆登记年限车辆类型,对提前报废的车辆分七个阶段给予补贴资金0.08万-1万元/辆。
随着实施方案的出台,《第一至第七阶段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也同时出台,其中明确提出了小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大型载货汽车不同阶段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 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例,第一阶段,即从上述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注册时间至2000年6月30日的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2000元/辆; 注册期为2000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3000元/辆,注册期为2002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4000元/台注册期为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5000元/辆注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6000元/辆注册期为2008年7月1日以后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7000元此后,从第二阶段开始补贴依次减少,第七阶段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标准为:注册时间至2000年6月30日的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800元/辆; 注册期为2000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1200元/辆,注册期为2002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1600元/辆,注册期为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注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2400元/辆,注册期为2008年7月1日以后小型客车补贴标准为2800元/辆。 此外,注册期在2008年7月1日以后的大轿车重型载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助标准为1万元/辆。
对车辆报废和注销,实施方案中提出,纳入补贴范围的老旧汽油车,车主应主动将报废车辆交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进行报废拆解,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企业按现有程序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资金发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部门应当按职责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门槛的,共同办公窗口应当告知理由。 对符合门槛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市生态环境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划入与车主姓名一致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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