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明确到2030年海南省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综合水平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还建议男女收入差距显著缩小,以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同时,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男女在家庭中的分工是一个经常谈论的新话题。 上述企划发表后,“海南提倡男女共同家务”的标题很火,质疑者表示:“本来就提倡这样的事情,居然用提倡。” 据提案者称,对于“如果顺利执行男女报酬,自然家务就会平等”的逆调者,也有人“早点推广,让妻子不要在家里做家务,不要像爷爷一样”。 合二为一,可谓相映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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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的是,家务并不是天然地具有“女性属性”,而是女性必须从事的。 有人说,家务既不属于女性,也不属于男性,而是属于“看不见”的人。 但在实际生活中,女性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由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 解释说,在一般的男性和女性组合结构中,男性获得了更多的收入,对家庭经济贡献巨大,因此在家务分配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豁免权。
但实际上,这种豁免和优待可以理解为家庭中女主人的关怀和心疼。 正如“一朵云带动另一朵云”,对爱的最好回报仍然是爱。 这个时候,男人主动分担家务,看起来很亲切,是涵养和平和谐家庭的宝贵养分。 如果男人不讲道理,按贡献大小安排家务,认为自己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拒绝家务,讲道理而不是爱,维持家庭可能就不容易了。
对很多男人来说,他们其实要好好感谢另一半。 他们投身经济部门,获得了更高的收益。 这是基于女性投身家庭,不显性地产出的“牺牲”。 这个牺牲是不可理喻的。 社会到了今天,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女性同样可以“主外”,投身其生产部门所获得的利益,并不一定不如男性。 当然,另一个解决办法是男女都外出工作,把家务交给保姆。 这一年,高学历的毕业生都是“保姆”,所以我知道在家做家务的女性创造了多少价值。
我有一个有趣的观点。 “做母亲必须教儿子做家务。 儿子结婚后稳定地让他做家务,自己就解放了,也可以找媳妇。” 其实,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只是“小平衡”。 “不要做作业,母亲慈子孝; 做作业,鸡飞狗跳”,比起做家务,如何培养孩子,特别是如何指导孩子做作业,难度指数高的不在少数。 在“丧偶育儿”屡遭诟病的今天,男女不仅要承担家务,还要共同承担育儿的重任,这才是“巨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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