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景点”一直是旅游乱象之一,引发安全事故和旅游纠纷。所谓私人“景点”,是指未经合法手续和有关部门批准而设立的景点,主要包括无证经营旅游项目擅自收取门票私自建设旅游设施虚假宣传欺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
无人管理缺乏配套设施和服务乱收费安全卫生问题堪忧……这些私自设立“景点”的问题让很多游客深受其害。
2。为什么私设“景点”的现象屡禁不止?
“野外景点全攻略”“宝藏拍照地”“夏日免费踩水好去处”……在一些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这样的推荐很吸引人。网络的影响助长了私自设立“景点”的行为,不仅涉及虚假宣传,还有些人趁着天热在景点附近设卡收费,让游客大呼“上当”。
设立私人“景点”的问题由来已久。除了互联网的帮助,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专家指出,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利益驱动,二是监管缺失,三是供给不足。
金准认为,多部门交叉管理,既有多管理部分,又有管理盲区,从而给了相关业态野蛮生长的空间;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积累了很多问题,触及了传统景区管理的空白点。
从供需角度看,现有景区数量不足,不符合游客旅游消费升级的需求,为民营“景区”的野蛮生长创造了机会。野营探险徒步等户外旅行方式。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爱好者,而一些传统景区不具备这些功能,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
“具有景区性质,但不作为景区管理接受的经营行为,目前很难界定。特别是在露营徒步休闲运动形成浪潮后,传统景区景点待开发资源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在划定景区管理边界认证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金准说。
其实,私设“景点”问题的背后,还有政府部门景点公司当地村民等之间的利益之争。而一些热门“景点”的收益归属问题却模棱两可。对此,《方案》提出,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产生的原因,理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关系,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要明确划定景区管理边界,明确私设‘景区’的治理范围,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和部门间协作机制,设置相应的审批管理监督和审核程序,形成明确的‘红绿灯’制度,优化各项流程,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金准指出,对于传统景区之外的旅游行为和可能存在的隐患,要对各类未经登记的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整改一批不合规单位,关停一批违规严重的景区;将引入白名单制度,通过认证审核推荐等方式,引导游客游览安全合规的景区。
4。新的形式不应该是“一刀切”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私自设立“景点”的现象反映了一定的市场需求和旅游业的“短板”
“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全域旅游理念的普及,改变了游客的旅游行为。很多旅游行为发生在传统景区之外,但行业管理却没有跟上变化。景区外的旅游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和挑战。”李建议,对于没有经营主体的野生景点,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规范管理为认证管理,即由相关部门对其门槛和服务进行认证。比如,面对探险徒步等户外旅游需求,政府可以发布推荐清单,指定热门线路的安全时间段和区间,同时加强全程监控,做好气象监测和提示。
许多专家认为,新的格式不应该“一刀切”。有的经营者只想短期盈利,有的经营者想长期经营却没来得及办理一系列手续。这两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对于设施和服务相对完善,符合生态环境评估和安全要求的“景区”,可以责令整改,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合法程序转型为正规景区。
整治设立私人“景点”的对象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在一定场所或区域内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无证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私自收取入场费;擅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经营无证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骗宰客,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业务的;其他非法提供旅游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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